关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王贵林发布时间:2026-04-02浏览次数:127

各党支部、各系部(中心、所)、辅导员办公室:

依据《安徽工程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(党组字〔2025〕27号),经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,选任部分岗位干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选用岗位类型

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主任(非专职行政岗)1

二、组织实施

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,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,并组织推荐考察,接受校、院纪委监督。

三、选任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,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2.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服务意识,勤于学习、善于思考、努力工作、讲求实效,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符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。

3.坚持原则、办事公道、为人正派、顾全大局、团结同志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。

4.具有独立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和组织管理、协调的能力,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。有较强的文字、口头表达能力,具有指导其他同志工作的能力。

5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
(二)资格条件

1.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,工作表现好,遵纪守法,勤政廉洁,身心健康。积极落实“三抓”工作要求,参加“三全六专”育人实践。

2.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。

3.学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。

4.来校工作一年以上,能任满一个任期。

四、选用程序

(一)个人申报或自荐;

(二)资格审查;

(三)民主推荐或组织推荐;

(四)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和考察工作方案;

(五)考察。以个别谈话或征求意见的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,范围按照代表性、知情度和关联性的原则确定;

(六)研究决定拟任人选;

(七)任职。由学院党委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,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,学院下发任职文件,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。

五、纪律与监督

(一)加强宣传。各系、部、室要高度重视这次干部选任工作,要从学院工作的大局出发,强化党支部作用,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,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工作制度,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;申报者个人既要主动表达个人意愿,又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。

(二)严肃纪律。严格贯彻落实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》,严禁山头主义、圈子文化等不正之风,严禁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,严格按照程序办事,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,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。

(三)严格监督。干部选任期间,学院党委、学校纪委和组织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接受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,提倡实名举报,以便调查核实。
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:0553-2871252 邮箱:clxy@ahpu.edu.cn

校纪委办公室:电话:2871201,邮箱:jiwei@ahpu.edu.cn

校党委组织部:电话:2871203,邮箱:zzb@ahpu.edu.cn

附件: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系(中心)干部自荐表.docx

自荐表请于20264月7日下午5:00前交学院组织员办公室


共安徽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

20264月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