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级学硕学位授予标准

发布者:杨栎模发布时间:2026-05-25浏览次数:10

学术学位申请人在校学习期间,其学术成果须至少达到以下6款中的任1款。成果以安徽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,联培生按联合培养办法相关规定执行:

①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(第一作者必须是其校内导师或联培导师;联培导师为第一作者的,校内导师必须为通讯作者)在二类及以上学术刊物,或以第一作者在三类学术刊物(其中高校学报须为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学报,否则由学校组织2名校外专家对研究论文进行双盲评审鉴定,鉴定结果均为“达到硕士学位水平”)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(须提供录用证明且经导师签字认可)一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;

②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(国家级学会主办或承办,或国际学术会议)上发表或宣读论文;

③出版学术专著,或参与学术专著的撰写(3万字以上);

④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(省级前3,国家级前5);

⑤以第一发明人(或导师是第一发明人,本人为第二发明人)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;

⑥参加省级本学科竞赛(第一完成人)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,或参加国家级本学科竞赛(第一完成人)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。